工程造价审核服务属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在政府采购中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应当填写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选择服务。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评审项目专家共分为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管理系统属于服务行业,要在系统里选择服务这一项。按照系统提示填完表格提交即可。
工程造价属于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是教育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新增设的热门专业之一,是以经济学、管理学、土木工程为理论基础,从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上发展起来的新兴学科。
工程造价公司经营范围: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估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工程招标代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1、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如通用设备、物业管理等,一般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
2、第二条 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需求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是指采购人组织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管理的活动。第四条 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
3、货物、工程和服务。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条 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需求管理适用本办法。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4、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
5、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需求管理适用本办法。
6、法律主观: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涉密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因为这个需要根据相关的涉密程度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全文)新》第三十八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法律依据:《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涉及下列工程的采购项目,可以确定为涉密政府采购项目:(一)国防战备建设工程和人民防空指挥工程。(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工作场所建设工程。(三)国家战略物资和特殊物资储备场所建设工程。
市级预算单位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涉及变更政府采购方式、进口产品审核的,按《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保密局关于转发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19〕30号)中规定的程序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那么,在政府采购中,需要保密的环节有哪些?投标截止前参与投标的相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等情况。保密的目的是为了政府采购的公平性,一旦涉密很有可能改变本来的竞争策略,对于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
1、政府采购第履约验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下简称205号文)相关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2、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工作应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一)由第三方检验机构的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来进行履约,政府采购合同的质量验收,原则上应当由第三方负责,即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负责,采购方、供货方共同参与,直接参与该项政府采购的主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主要负责人。
4、第六条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以下简称“项目验收”)的责任主体。采购人应当加强内控管理,明确验收机制,履行验收责任,确认验收结论,及时处理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
政府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货物类采购项目 这类采购项目主要涉及各种物资、设备、器材等实物商品的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医疗设备、教学设备、科研仪器等。政府采购部门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质量上乘、价格合理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政府采购项目有以下三类:1,工程采购项目,工程采购属于有形采购,工程采购项目是指通过招标或其他商定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承包商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的过程。如修建高速公路、大型水电站、灌溉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
政府购买包括:各采购单位通用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公务车、电梯、取暖锅炉等货物,房屋修缮和装修工程,会议服务、汽车维修、保险、加油等服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内容,无论金额大小都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
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货物类采购 政府采购货物主要指采购日常所需的各类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医疗器械、教学设备、交通设备、食品等。因为这些货物采购数量大、采购范围广,涉及到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所以需要公开招标采购,保证采购过程透明,采购物品的质量达标。
法律分析:服务类采购范围很广,主要包括印刷、出版、政府采购项目的设计(如工程设计)、交通工具的维护保养(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购买包括:各采购单位通用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公务车、电梯、取暖锅炉等货物,房屋修缮和装修工程,会议服务、汽车维修、保险、加油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