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核心技术能力,例如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安全等,并能提供技术团队的相关证书、职称等证明。(2)具备良好的技术创新能力,即能在项目过程中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以满足客户需求。人员素质 (1)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并能证明其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
2、软件企业资质: 《软件企业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软件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或专利证明。
3、根据我们国家《招标投标法》第八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是有招标项目、依法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是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那么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4、si系统校验招标资质要求如下:投标人的注册资本符合规定的1000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和技术能力且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不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等不良信用记录且符合其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弱电综合布线需要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3、你公司如果是弱电方面的涉密资质,那就属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综合布线)。相关的申报条件和保密标准的等可以到国家保密局网站查询。如果需要辅导机构指导你们快速建立合规体系,可以给我发送私信。
4、三级资质: 企业近3年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值4000万元以上;所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应具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和技术服务费)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12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当然合法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应的资质证明的。
招标人依据本项目特点和规模,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是合法的。投标人不具备这个资质的话,就无法保证工程的工期,质量等。
要看是什么项目招标了,之前有闹过一出。就是招标方交给第三方帮忙招标,结果做的招标文件就是说投标人必须要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证书,但是竞标方说不合理,最终闹来闹去,竞标方竟然投诉上去了。
1、首先是可以的。前提条件是招标方是否以此为最重要的参考依据,四级级别最低,当其他的竞标方都是四级或者三级,有公司是一级或二级的,这就很明显级别高的会有控标优势。
2、有用,中国电子信息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作为系统集成行业最权威的资质,目前还是非常有用的,在一些地区的招投标中还是会作为门槛准入条件,一部分会将此作为一个加分项达到联合控标的效果,同时也是企业实力的体现,其他机构颁发的就不清楚了。
3、招标不设门槛。自国家招标法规定系统集成资质不能作为控标项以来,系统集成资质只能作为部分加分项,只要有系统集成资质,基本就能胜任业务需求;费用低。由于系统集成三级要求比较高,涉及的项目多,每个项目都会产生费用,势必加大了整体申报成本,而系统集成四级要求不高,整体费用必然低很多。
4、在业主许可的情况下,适当增加硬件(常见的比如增加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且硬件参数自己有优势,达成软硬件同时控标,增加对手的难度。这种方案的弊端就是软件服务标变成系统集成标,大大降低了项目利润,且价格分不低于30分。而软件服务标价格分最低可以是10分。方法二:资质门槛。
1、- 分包采购理由:可能有一些公司专门从事系统集成工作,能够提供更有效的集成方案,因此可以将该子项目进行分包采购。通过将整个项目拆分成三个子项目,政府采购方可以选择更加专业、有竞争力的供应商来承担不同的任务,从而提高整个项目的质量和执行效率。
2、另外正是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多为批量性项目或大型项目,对供应商的要求较高,单个中小企业一般没有资格参与,即使允许中小企业参与,由竞争能力不强,一般很难拿到采购合同,允许它们成立一个联合体,壮大实力,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年1月28《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第6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项目》已取消行政审批。
4、如楼上所说,首先看业主要求,一般业主内部都有相关的管理规定的。2,业主还要根据项目的规模,看主管部门有没有相关规定。3,还得看资金的来源,如果涉及国有、政府资金的话,要求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的情形比较多。
5、对满足政府采购预算或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采购程序符合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参与有关采购过程、合同文件报财政部门备案、或者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纳入编报范围。